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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、機構或社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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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、機構或社區:總面積 63.77 公頃

主要是提供政府、機構或社區設施,以配合當地居民 / 或該地區、區域,以致全港的需要;以及供應土地予政府、提供社區所需社會服務的機構和其他機構。

 

為區內和區外人士提供服務的現有政府、機構或社區設施,包括:

-烏溪沙青年新村

書院和老人度假中心

-警察總區總部

 

主要為當地社區提供服務的現有 / 計劃闢設的政府、機構或社區設施,包括:

-游泳池場舘、室內康樂中心暨圖書舘

-分區消防局

-救護站連訓練學校

-運動場舘

-保健及褔利樓

-污水抽水站

-電力支站

-學校




 
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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