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,沙田村民並無什麼特別組織或民間團體,只有所謂「九約」,其成員集會多假「車公廟」及之後建成的「曾大屋」內;如無特別事故,每年只聚集二、三次,並負責籌辦十年一度的大平清醮。
戰後,正是百廢待興之際,鄉中父老乃利用戰時日軍曾作為區役所之樓房(即前西林寺對面而近火車路邊的華園菜館)辦理鄉事,並配給米糧、糖和油等,協助村民,以解民困。
1946 年,時大埔理民府班絡先生發動新界各區組織鄉事團體,鼓勵各村選出代表負責鄉事,且允予撥地及給予半數之建築費資助建築會所。沙田區父老如吳健榮、韋兆玲、曾廣仁及劉水秀等乃積極籌劃,在眾擎易舉下,建成沙田鄉公所。
於鄉公所開幕後,即由沙田區內四十九村之村代表、九名社會賢達及三名沙田商會代表中選出二十五位委員,從而再互選出正、副主席共三名,吳殿平當選首屆主席。及後之主席分別有吳松熾、吳燦林、劉水秀、吳池、吳燦林而至韋漢良,其中以吳燦林及韋漢良兩位主席任期最長,分別為八年及九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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鄉公所於 1978 年正式易名為鄉事委員會,加上為配合地方行政之實施,主席和各委員之任期,於 1982 年由原來的兩年改為三年,而鄉事會主席更是區議會的當然成員。鄉公所自成立以還,除協助村民排難解紛、爭取合理權益外,更協助政府推廣地方事務,並提供寶貴意見以期令村民以至全區受惠,而沙田新市鎮之不斷發展和繁榮,沙田鄉事會亦作出了一定之貢獻。
屆次 |
主席 |
首副主席 |
副主席 |
年分 |
1~9 |
吳殿平 |
曾廣仁 |
45~5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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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~11 |
吳松熾 |
曾廣仁 |
韋兆玲 |
54~58 |
12~13 |
吳松熾 |
劉水秀 |
韋兆玲 |
58~62 |
14 |
吳燦林 |
劉炳華 |
藍信源 |
62~64 |
15 |
劉水秀 |
吳池 |
吳燦林 |
64~66 |
16 |
吳池 |
鄭來興 |
何伯雄 |
66~68 |
17 |
吳池 |
鄭來興 |
何伯雄 |
68~70 |
18 |
吳燦林 |
洪勝 |
劉炳華 |
68~70 |
19 |
吳燦林 |
藍炳生 |
韋漢良 |
72~74 |
20 |
吳燦林 |
藍炳生 |
曾德馨 |
74~76 |
21 |
韋漢良 |
洪勝 |
劉漢傑 |
76~79 |
22~23 |
韋漢良 |
劉漢傑 |
洪勝 |
79~85 |
24 |
劉漢傑 |
蔡根培 |
廖明 |
85~88 |
25 |
劉漢傑 |
蔡根培 |
蔡桂生 |
88~91 |
26 |
劉漢傑 |
蔡根培 |
藍國賢 |
91~94 |
27 |
藍國賢 |
劉民生 |
莫錦貴 |
94~98 |
28 |
藍國賢* 藍玉棠# |
劉民志 |
梁國輝 |
98~01 * 01-03 # |
29 |
莫錦貴 |
鄭耀棠 |
李志麒 |
03~07 |